國考資訊及榜單

一、應考資格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物理治療學、復健醫學系物理治療組等科、系、組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應考科目 (物理治療師)

一、物理治療基礎學(包括解剖學、生理學、肌動學與生物力學)

二、物理治療學概論(包括物理治療史、物理治療倫理學與物理治療行政管理學)

三、物理治療技術學(包括電療學、熱療學、操作治療學與輔具學)

四、神經疾病物理治療學

五、骨科疾病物理治療學

六、心肺疾病與小兒疾病物理治療學

三、及格方式

本考試各類科及格方式,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六十分及格。前項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本考試各類科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物理治療師類科之神經疾病物理治療學、骨科疾病物理治療學、心肺疾病與小兒疾病物理治療學, 其中任一科成績未滿六十分者,均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